简述行政权力的公共性。
行政权力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行政权力的主体只能是公共机构,而不是个人或私人组织。
第二,行政权力活动的领域是公共事务,不是私人领域。
第三,行政权力的目的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是为私人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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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行政绩效评估“3E”指标修正为“4E”指标的学者是()。
行政发展的手段和措施是()
行为方法中最主要的方法是()
最早使用“行政学”一词的学者是()
简述行政管理中运用行政方法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