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审判质量,宋朝实行“窜”与“判”分离的制度,该制度称为()
B
暂无解析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宋朝为发展海外贸易,实现“通货贿,以获厚利”“懋商贾,以助国用”,制订了专门的法规,称为()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拥有解释法律及变更判例之权的机构是()
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法规规定,允许地主出租自己合法的土地给农民耕种,但必须降低租率。与抗战前的标准相比,一般减租率不得少于
汉朝刑事案件的审讯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