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刑作为一种刑罚,最早出现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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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审判质量,宋朝实行“窜”与“判”分离的制度,该制度称为()
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注释水平明显提高,律学家张斐对《晋律》中的二十个法律概念进行了解释,其中对“不敬”罪的解释是()
《大清律例》颁行于()
根据北洋政府时期的文官管理法律规定,国务总理属于()
中国第一部内容较为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