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答:董仲舒 “大德而小刑” 的法律思想主张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系统地论述了德主刑辅说。“大德而小刑”的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董仲舒的这一法律思想是指用儒家的仁和德去教化人民,而刑罚只是作为仁和德的辅助手段来为国家服务,以通过这种法律思想治理国家。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章太炎设计的“中华民国”是一种()

A、代议制民主共和国
B、总统制民主共和国
C、责任内阁制民主共和国
D、三权分立制民主共和国

孟子法律思想中,与周公“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的说法最为接近的是()

A、为民制产
B、罪人不孥
C、暴君放伐
D、惟仁者宜在高位

北宋中期,提出限制君权,“君臣共理天下”的思想家是()

A、范仲淹
B、朱熹
C、王安石
D、魏征

近代思想家龚自珍认为国家、刑法、礼乐起源于()

A、工
B、商
C、兵
D、农

名词解释:“德礼为本,政教为用”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知识产权法
刑事诉讼法学
刑法学
心理学
宪法学
西方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税法
票据法
民事诉讼法学
民法学
劳动法
金融法
婚姻家庭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合同法
行政法学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司法
房地产法
法律文书写作
法理学
保险法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