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孙中山的权能分治学说。
答:孙中山提出把国家权力分为“政权”和“治权”。“政权”指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治权”指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国。他认为,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应把“政权” 交给人民管理, 但又认为人民没有能力管理国家,应由有能力的人来组成政府,治理国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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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最主要的立法是()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说法,反映了当时统治者信奉( )
作为先秦时期著名的学派,自有法律的是()
清末法律改革时期,为了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沈家本提出必须废除()
清末主张变法, 提出“一切要其大成, 在变官制” 的思想家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