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日本法的基本特点。
日本法是 在借鉴外来发达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日本封建法律文化从体系到内容深受中国隋唐和明代法制的影响, 成为中华法系的重要成员; 近代日本学习借鉴西方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
日本法 巧妙地融合了两大法系的特点 ,被称为 “混合法” 。如以大陆法系的六法体系为基础,但判例在司法实践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特别是战后宪法模仿美国富裕最高法院以违宪审查权;诉讼制度引进英美庭审的对抗制。
日本法 是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有机结合 。主要以西方法为参考模式, 制定一系列法典; 但没有完全放弃作为东方国家所固有的一些传统法律内容和习惯, 如日本流传久远的法律习惯——调停制度。
完备的日本经济法对于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日本经济法是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而制定, 针对性强, 成效卓着, 为战后日本经济的腾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一定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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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奶奶的老伴五年前去世,由于行动不便元人照顾,她只能搬来与儿子同住。但是这五年来,儿子和媳妇总把高奶奶锁在屋里,不允许她出门半步。在老年社会工作中,高奶奶儿子和媳妇的这种行为属于()行为。
社会工作者在与服务对象接触和初步面谈后,双方要决定下一步需要采取的步骤。如果发现服务对象对问题的看法和期望与社会工作者所能提供的服务不相符,则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