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英国法中习惯成为法律渊源的主要构成条件。
远古性( 1275 年《威斯敏斯特条例》: 1189 年已存在)、
合理性、
确定性(总体性质、所作用的人权、所作用的地点)、
强制性、
不间断性( 1189 年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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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科斯一起被称为法律经济学开山鼻祖的是()。
《君主论》的作者是()。
在庞德看来,物质利益属于()。
根据萨维尼的法律发展阶段理论,法典化可行的时代是()。
下列说法中,不属于萨维尼对《普鲁士民法典》基本肯定态度的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