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学
是研究伊斯兰法的学问,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发现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和精神,解释其基本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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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首次提出划分政体的两个标志的著作是()。
富勒认为,法律是一种()。
根据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界定是否为法律上的权利的根据是()。
《圣经》中更多地涉及古希伯来,或古代以色列民族的宗教、历史、文化、政治和法律的部分是()。
黑格尔认为,法哲学的对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