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对票据变造后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在变造后的签章的票据债务人的责任:
我国《票据法》第 14 条第 3 款规定,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票据的记载事项被变造后而实施票据行为的, 应当对变造后实施的票据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暂无解析
不属于票据基础关系的是()。
简述转让背书的后果。
自然人在票据上签章()。
能够产生票据法律关系的背书是()。
付款地是汇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