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票据权利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案例: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根据此合同,甲签发并承兑了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当丙向甲的开户银行丁提示付款时,因甲存款不足而遭退票。丙以甲为被告以票据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此时,因乙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甲要求法院追加乙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判令乙向丙承担票据责任,免除自己的票据责任。
问:(1)银行丁以甲存款不足拒绝付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2)丙以甲为被告提起票据诉讼,是否适当?为什么?
(3)甲要求追加乙为案件第三人的主张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
某劳务中心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签发支票一份,收款人某劳保商店于 2007 年 7 月 22 日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某服装厂,其后果是 ()。
黄某是某公司普通雇员,盗用公司财务印章签发支票给房产公司,支付自己的购房款。关于此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