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回转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结束后,因执行根据经过法定程序被撤消,以致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取得的财产之一部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被申请执行人,恢复至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情形。执行回转的条件有:
(1)必须具有对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作出明确丰富的新的法律文书。
(2)必须是原法律文书已经人民法院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3)必须是根据新的法律文书已经获得执行所得的人丧失了取得财产权利的依据,而且拒不返还其所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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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自己提审的,应当适用()。
提起选民资格案件的人被称为()。
拘传
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安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