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意见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内容有:
⑴确立了当事人的辩论权
⑵辩论的具体内容极为广泛
⑶辩论的表现形式和方式具有多样性
⑷辩论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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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执行人如果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法院除了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强制其()。
合同当事人签定有书面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合同纠纷应当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