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41周岁)于2010年丧妻,无子女,欲收养某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孤儿女童乙(4周岁)
B、甲夫妇(均为33周岁)无子女,欲共同收养某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孤儿乙
C、甲(42周岁)于2009年丧妻,无子女,欲收养某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孤儿男童乙(5周岁)
D、甲是乙(15周岁)的伯父,甲结婚多年没有孩子,与乙的父母商量希望收养乙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子女互为 ()。
A、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第三顺序继承人
D、第四顺序继承人
A、A夫妻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B、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夫或妻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C、因非日常需要对共同财产所做的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D、一方擅自处分财产给配偶带来损失的不予赔偿
A、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