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41周岁)于2010年丧妻,无子女,欲收养某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孤儿女童乙(4周岁)
B、甲夫妇(均为33周岁)无子女,欲共同收养某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孤儿乙
C、甲(42周岁)于2009年丧妻,无子女,欲收养某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孤儿男童乙(5周岁)
D、甲是乙(15周岁)的伯父,甲结婚多年没有孩子,与乙的父母商量希望收养乙
A、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财产法是其基本属性
B、调整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C、调整对象具有身份隆和伦理性
D、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
A、收养协议
B、收养公证
C、收养登记
D、收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