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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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采纳和实施了受托方作出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报告和意见后,委托方在实施中如果出现不良后果,双方合同又没有约定的,其损失的承担方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