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1)根据“条约不及第三国”原则,条约的效力原则上不及于第三国。

(2)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在某种情况下,条约可以对第三方产生一定的效果或影响。条约为第三国规定义务。 符合以下条件, 可为第三国规定义务, 即条约当事国有为第三国规定该项义务的意图;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该项义务。条约为第三国规定权利。 如果某一条约对第三国规定权利, 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 若第三国无相反的表示,应推定其同意,但条约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第三国义务或权利的取消或变更。 要取消或变更第三国的义务, 须经条约各当事国与该第三国的同意;而要取消或变更第三国的权利,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条约所载规则由于国际习惯法而对第三国有拘束力。

(3)在国际实践中,关于边界和领土变更的条约所规定的新的边界或领土的归属,应被第三国所尊重。

答案解析:

暂无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条约终止的理由是()。

A、缔约双方的相互违约行为
B、人权条约的缔约一方违反条约
C、条约缔约国断绝外交关系
D、双边条约的缔约一方行使了与条约目的及宗旨不符的重大违约行为

联合国安理会表决程序中的“大国一致原则”要求()。

A、9个理事国的同意票
B、必须有包含全体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在内的
C、5个常任理事国的同意票
D、全体发达国家的同意票

边境条约一般都赋予边境居民享有进出国境的特殊便利是()。

A、大宗货物买卖
B、探亲访友
C、执行公务
D、观光旅游

简述国际法的渊源。

作为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之组织法的是()。

A、《巴黎航空公约》
B、《芝加哥公约》
C、《海牙公约》
D、《东京公约》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知识产权法
刑事诉讼法学
刑法学
心理学
宪法学
西方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税法
票据法
民事诉讼法学
民法学
劳动法
金融法
婚姻家庭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合同法
行政法学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法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司法
房地产法
法律文书写作
法理学
保险法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