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商品房包销的基本流程。
商品房包销的基本流程大致如下:
(1)开发商授权包销人全权销售一定范围的商品房;
(2)双方确定商品房包销基价;
(3)不论商品房是否能够售出,包销商必须定期向开发商支付确定数额的商品房价款(或者根据已完成销售的情况,包销人定期按照包销基价向出卖人支付已完成销售的包销款项) ;
(4)商品房销售后,超过包销基价部分为包销商的经营收入;
(5)如果低于基价售出,其不足基价部分,由包销商向开发商补偿;
(6)包销期限届满,由包销人按照包销基价购入全部未售出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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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是()。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