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某项商品,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以免影响我国对外信誉。
在国际贸易中,达成一项交易的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发盘和接受。
“××公司:你方10日传真收悉。你方条件我方接受,但请降价10%,可否即复(签章)”。这份传真是一个()。
买卖合同中一般均应规定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限,未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