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CIF贸易术语成交,卖方的责任应在目的港交货。
买卖合同中一般均应规定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9/10月份装运”,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9月、10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按DES术语成交,卖方是否投保,由其自便,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则必须投保。
按FOB术语签订的合同,采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