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限,未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
买卖合同中一般均应规定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
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9/10月份装运”,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9月、10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某项商品,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以免影响我国对外信誉。
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指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