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市场法评估在产品是按同类在产品的市价扣除销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费用后计算评估值。这种方法适用于()
被评估设备为一条年产某产品100万件的生产线。由于市场需求降低,为防止产品积压而不降价销售,则必须降低产量,因此未来每年实际只能生产80万件,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3年。假设每件产品的净利润为2元,折现率为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设备的经济型贬值额最接近于()
某企业拟转让一商标的所有权。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每年的销售量为100万台,根据评估人员调查分析,在全国5大市场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价格比其同类商品价格每台分别高20元、15元、18元、22元和15元不等,该商标的商品在5大市场上的销售量比率分别约为30%、10%、20%、15%和25%。这种价格优势预计还可保持5年。评估时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4%,评估人员确定的该商标的风险收益率为11%。企业所得税率为2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评估该商标所有权的价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被评估生产线购建于1998年12月,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2003年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追加投资200万元,2008年12月对该设备进行评估。经评估人员调查分析得到如下数据:
(1)从1998年到2008年,每年该类设备价格上升率为10%;
(2)该设备的电力耗费每年比其替代设备高1万元;
(3)被估设备所在企业的正常投资报酬率为10%,规模经济效益指数为0.7,所得税率为25%;
(4)该设备在评估前使用期间的实际利用率仅为正常利用率的90%,经技术检测该设备尚可使用5年,在未来5年中设备利用率能达到设计要求。要求:
(1)计算被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及各项损耗;
(2)计算该设备的评估值。(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