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照()加计扣除()。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对于财产租赁合同,经计算其印花税应纳税额为5角的,应贴花()。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