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计税依据分类,税收可分为()。
从我国境外采购进口的原产于我国境内的物品,可不再缴纳进口关税。
1958年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试行()。
北京A轮胎厂将自己生产的轮胎运往天津的分支机构销售,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首先按()确定。
货物是非贸易性商品,物品是贸易性商品。
复合关税是指对一种进口货物同时订出从价、从量两种形式,分别计算出税额,以两个税额之和作为该货物的应征税额的一种征收关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