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论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根据《礼记 . 王制》的记载,商朝对“乱政”和“疑众”均处以“杀”。下列行为中,属于“乱政”的是
民国十四年秋,教育部佥事周树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撒销教育部对其的免职令。依据 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受理该案的机构是
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
宋朝元丰年间,开封府民人钱某与赵某因相邻土地的田界问题发生纠纷,钱某欲告官解决。按照《宋刑统》的相关规定,官府可以受理钱某词状的时间是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该论断直接体现的法治理念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