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讼,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若谋反大逆,子孙不孝,为同居所侵侮,必须自陈者所,诸致仕得代官,不得已与齐民讼,许其亲属家人代诉,所司毋侵挠之。诸妇辄代男子告辩争讼者,禁之,若亲寡居,及虽有子男,为他故所妨,事须争讼者,不在禁例。
(1).元朝诉讼代理适用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2).元朝禁止哪些人代理诉讼?有何例外?
(3).如何评价元朝诉讼代理制度?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该论断直接体现的法治理念有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法律不是万能的,导致法律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有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