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长官必须年满四十五周岁
B、行政长官由当地选举产生,由立法会任命
C、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可以解散立法会两次
D、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姓名权案件时,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于是中止审理,逐级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宪法作为裁判依据
B、最高人民法院应就进步明确该条件的具体含义作出司法解释
C、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直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请示结果作出判决
D、最高人民法院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该条进行法律解释的要求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长官必须年满四十五周岁
B、行政长官由当地选举产生,由立法会任命
C、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可以解散立法会两次
D、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联系实际,论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

简述我国宪法上的公民的监督权。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专业综合课
专业基础课(法学)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