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姓名权案件时,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于是中止审理,逐级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宪法作为裁判依据
B、最高人民法院应就进步明确该条件的具体含义作出司法解释
C、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直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请示结果作出判决
D、最高人民法院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该条进行法律解释的要求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如果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活跃的市场中没有报价,该类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条件,能够根据哪些迹象作出判断?

市场营销职能的核心是()

A、市场交换
B、满足需求
C、提供商品
D、引导需求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善言灵巧的谈判对手的性格特征是()

A、乐于交际
B、容易激动
C、善于表达
D、处世机灵

拉美一体化联盟成立于,标志着替代了拉美自由贸易联盟()

A、1956年
B、1960年
C、1978年
D、1980年

一般来说,谈判人员在开始时精力充沛,其持续时间约占整个谈判时间的()

A、33%以下
B、33%~83%
C、83%~133%
D、133%以上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专业综合课
专业基础课(法学)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