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姓名权案件时,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于是中止审理,逐级报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宪法作为裁判依据
B、最高人民法院应就进步明确该条件的具体含义作出司法解释
C、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直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请示结果作出判决
D、最高人民法院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该条进行法律解释的要求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上一题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唐朝开元年间,洛阳民人甲,乙共谋盗窃。两人被抓获后,经官府审理认定,甲为“造意者”,属首犯,乙为从犯,依唐律,甲应处徒二年,对乙应处的刑罚是

A、徒二年
B、徒一年半
C、徒一年
D、杖一百

某法院公布夫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夫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裁判活动
B、公布夫信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
C、法院未经被履行人同意就公布其姓名信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D、失信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配合执行不属于守法行为

在清朝司法实践中,幕友发挥着重要作用,下列关于幕友的表述正确的有

A、幕友须精通复杂的律例
B、幕友由各级官府衙门任命
C、以专办刑事审判实务的刑名幕名地位最高
D、幕友是各级地方官及中央司法部门长官的政法顾问

法律不是万能的,导致法律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有

A、法律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条件
B、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生活的变动性之间存在矛盾
C、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制约和影响
D、有些社会关系不适宜由法律调整

简述汉代的春秋决狱答。

热门试题 更多>
相关题库更多>
专业综合课
专业基础课(法学)
试卷库
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