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黎晓参加社会工作仅一个月,她最近要对负责的社区进行调查,则她在接触居民、展开话题后,应把谈话维持在居民可以()。

A、讨论的水平上
B、了解的水平上
C、学习的水平上
D、提升的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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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属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是()。

A、债权人甲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1万元律师费
B、在破产宣告时大地公司欠乙公司尚未到期货款5万元
C、大地公司以价值5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向银行贷款45万元
D、大地公司拖欠某市地方税务局税款4万元

原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三个股东)

诉讼请求:

①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履行对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

②请求法院判决三被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一起承担偿还原告债权的连带责任。原告与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方草地餐饮公司进行室内装潢,原告完成施工任务并经被告所属公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但被告所属公司却一直未支付其应支付的工程款130万元;后餐饮公司因违法经营而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未清算,致使原告公司债权迟迟不能实现。原告认为,三被告系债务人公司股东,在该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负有清算义务,但却未尽法定义务,被告不尽法定义务的行为是导致其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故提出以上诉请。

现经法院查明:

①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由黄某、郑某和林某三人共同发起设立。黄某以自有商铺作价200万元出资,郑某以实物作价50万元出资,林某以150万元货币出资。现经法院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评估确认,黄某的出资明显不实,商铺实际价值只有100万元。

②方草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原告130万元工程款属实。

问:

(1)原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执照后,其股东负有清算义务的主张是否有依据?为什么?

(2)被告黄某、郑某、林某是否应该对公司该笔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什么?

(3)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

简述累积投票制的含义及作用。

明代的《肖曹遗笔》对诉状写作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朱书”就是要写明诉状的()。

A、案由
B、目的
C、由来
D、证据

下列关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A、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母公司必须依法经营,不得滥用其对子公司的控制权
C、母公司可以随意抽回其对子公司的投资
D、只有当母公司滥用有限责任原则,损害子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母公司需要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
E、子公司不能偿还其债务时,母公司必须替其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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