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政违法行为,探索由什么来提起公益诉讼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国务院有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全体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