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权利,不是义务。
劳动既是我国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
特别行政区是一个()
强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成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安徽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哪种法律规定的
民族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