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以专章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确认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的自由和利益。
人格权主要是指姓名、名誉、肖像和人身等权利。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公民个人所有。
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