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证据的客观性是由刑事案件本身的客观性决定的
B、根据物质存有第一,理解第二的基本原理,从刑事证据的来源考察,其客观性是必然存有的
C、因为证据经过司法工作人员等主体的收集,必须含有收集主体的主观因素,这些主观因素可能影响证据客观性的本质属性
D、承认和理解刑事证据的客观性,就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想象、假设等作为定案的证据来使用
E、承认和理解刑事证据的客观性,就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想象、假设等作为定案的证据来使用
F、证据事实即是案件事实
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私营矿主甲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农民工从事危重矿井作业,并雇用打手对农民工进行殴打,致多人伤残。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应当实行并罚
B、砖窑主乙长期非法雇佣多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并严重忽视生产作业安全,致使一名未成年人因堆砌的成品砖倒塌而被砸死。对乙的行为应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从重处罚
C、丙以介绍高薪工作的名义从外地将多名成年男性农民工骗至砖窑主王某的砖窑场,以每人1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从事强迫劳动。由于《刑法》仅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以,对于丙的行为,无法以犯罪论处
D、拘留所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