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导游人员的职责包括()。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李先生等多名旅游者以3000元/人的价格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海滨休闲三日游,旅游过程中,由于游客没有按导游要求参加购物,导游一气之下离团而去,并带走了旅游团的返程飞机票,李先生等不得不另花2000元购买机票返回,期间住宿与餐费又花掉1000元。请问,旅行社一共需要每人赔偿多少?
简述旅游安全事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