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旅游法律关系中,能够作为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主要有
继续加强文化旅游精品建设,需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精品
()的办法是用来解决中国统一问题的政策。
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者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是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旅游合同的解除形式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