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甲与乙旅行社签订去海南旅游的合同。因乙旅行社工作人员的疏忽,错将往返价格1500元标成500元。甲见价格便宜,就签订合同并交付500元现金。事后,乙旅行社发现错误,遂找到甲,要求补足余下价款1000元或退款,而甲认为旅行社自己标错了格,不关自己的事,拒不补足其余钱款,并要求继续前往海南旅游,双方发生争议,乙旅行社起诉到法院。甲与乙签订的合同是
高度危险活动致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但不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在没有直接侵权人时,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只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