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 3 年检验一次
正确
暂无解析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与所装气体的()应相符。
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的名称及化学分子式应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的相一致。
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用烟火点试法鉴别余气时,发生()现象,则为可燃气体。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