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我正在布置作业:“每个生字写5遍。”就听有个同学小声说:“都会写了,还让写!”我没说话就下课了。但这件事引起了我的反思,在班会上,我提出了“教师怎样留作业?”的问题。经过商讨,同学们一致同意:常规性的作业应该写,但可以根据自己对知识掌握的程度决定多写或少写,其他时间可以做自己更感兴趣的事。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绝大多数学生都在不同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步。写作业成了他们自己愿意做的一件乐事,再也不是苦差事了。
请你从职业理念的角度,评析这位老师的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