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前称重为 17 kg,充装后称重为 32kg,则充装量为 15kg 。
错误
暂无解析
警示标签上所印的气体名称及化学分子式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不一致的气瓶禁止充装。
禁止在一个汇流排中仅用一个衡器计量其中(),其他气瓶参照该瓶数值计量。
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
颜色标志不符合GB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或严重污损脱落,难以辨认的禁止充装。
YSP-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