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务空缺。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考录制度是整个公务制度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