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得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务空缺。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不应当列入财政预算。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