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务空缺。
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不应当列入财政预算。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