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