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平时考核的方式。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不应当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