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务空缺。
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聘任培训。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