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平时考核的方式。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予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