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委任制。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得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考录制度是整个公务制度的基本内容。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