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得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