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不应当列入财政预算。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