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得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不应当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