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聘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