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反贪局局长甲,在审讯与其妻弟有矛盾的嫌疑人乙时发现,原指控证据被乙的合理辩解推翻了,便指使他人编造乙贪污的证据向反贪局告发,甲据此报捕,乙因此被逮捕。甲的行为应定为()
甲乙约定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屋,分别享有该房屋50%的产权。房屋总价140万元,甲现金支付70万元;乙欲以该房屋作抵押,贷款支付70万元。本案中,乙()
甲租住乙房屋,租期至2013年8月。乙欠甲10万元债务,应于2013年7月归还。至2013年8月,乙尚未还债,但要求甲返还房屋并支付租金。甲有权()
2009年4月3日,甲下落不明满5年被法院宣告死亡,其遗产由配偶乙继承。实际上,甲仍生活在另一城市,并与丙育有一子丁。2009年10月28日,甲立下自书遗嘱,指定丁继承其所有财产。同年12月27日,甲因病死亡。有权继承甲遗产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