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彪之,字叔武,年二十,须鬓皓白,时人谓之王白须。初除佐著作郎、东海王文学。从伯导谓曰:“选官欲以汝为尚书郎,汝幸可作诸王佐邪!”彪之曰:“位之多少既不足计,自当任之于时,至于超迁,是所不愿。”遂为郎。累迁御史中丞、侍中、廷尉。时永嘉太守谢毅,赦后杀郡人周矫,矫从兄球诣州诉冤。扬州刺史殷浩遣从事收毅,付廷尉。彪之以球为狱主,身无王爵,非廷尉所料,不肯受,与州相反复。穆帝发诏令受之。彪之又上疏执据,时人比之张释之。时当南郊,简文帝为抚军,执政,访彪之应有赦不。答曰中兴以来郊祀往往有赦愚意尝谓非宜何者黎庶不达其意将谓效祀必赦至此时凶愚之辈复生心于侥幸矣遂从之。永和末,多疾疫。旧制,朝臣家有时疾,染易三人以上者,身虽无病,百日不得入宫。至是,百官多列家疾,不入。彪之又言:“疾疫之年,家无不染。若以之不复入宫,则直侍顿阙,王者宫省空矣。”朝廷从之。及简文崩,群臣疑惑,未敢立嗣。或云,宜当须大司马处分。彪之正色曰:“君崩,太子代立,大司马何容得异!若先面咨,必反为所责矣。”于是朝议乃定。及孝武帝即位,太皇太后令以帝冲幼,令温依周公居摄故事。事已施行,彪之曰:“此异常大事,大司马必当固让,使万机停滞,稽废山陵,未敢奉令。谨具封还内,请停。”事遂不行。加光禄大夫,仪同三司,未拜。疾笃,帝遣黄门侍郎问所苦,赐钱三十万以营医药。太元二年卒,年七十三,即以光禄为赠,谥曰简。(节选自《晋书·王彪之传》)
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把实物当作原物的倾向,在美术史领域根深蒂固。事实上,实物并不等于原物,我们需要对美术史中“原物”的概念进行反思,对美术馆藏品的直觉上的完整性提出质疑。这种反思和质疑并不是要否定这些藏品,恰恰相反,它们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发挥藏品作为历史材料的潜在意义。一旦美术史家取消“实物”和“原物”之间的等号,他们就必须认真考虑和重构二者间的历史关系。这会引导他们发现很多以前不曾想到的问题,其核心就是美术的“历史物质性”。有研究者追溯郭熙《早春图》的渊源,提出这幅卷轴画原是北宋宫殿一套建筑画中的一幅。邓椿《画继》记载,他祖上被赐予一个宅子,他父亲被任命为提举官时,朝廷派遣一个中官监修这所宅第。一天,邓椿的父亲看到裱工用“旧绢山水”擦拭桌子,他拿过来一看,发现竟是郭熙的作品。那位中官说“昔神宗好熙笔,一殿专背(即‘裱’)熙作,上(徽宗)继位后,易以古画,退入库中者不止此尔。”邓父请求徽宗赏赐这些“退画”。徽宗答应了,并派人把废弃的郭熙壁障整车拉到邓宅,这个记载透露了宋神宗时期皇宫中“一殿专背熙作”的状态,这应该是郭熙创作《早春图》这类大幅山水时的状态。因此,任何讨论这幅画的构图、功能以及观看方式的文章都必须首先重构这种原始状态。这也就是说,目前人们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看到的《早春图》只是这幅画的“实物”而非“原物”。也许有人会说:如果研究者的关注点是郭熙的笔墨技法的话,这种研究则似不需要。但是笔墨离不开观看,而观看必然和绘画的形式和空间有关。邓椿的记载还引导我们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即郭熙绘画的“历史物质性”甚至在徽宗时期就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从形式上说,这些画作从建筑绘画转变为卷轴画;从空间上说,它们从皇宫内的殿堂进入了私人宅第;从观赏方式上说,它们从要求“远观”的宏大构图转变为鼓励“近视”的独幅作品。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历史物质性”的转换并非是少数作品的特例。一幅卷轴画可能在它的流传和收藏过程中并没有发生形态上的重大变化,但是各代的藏家在上面盖上图章、写下题跋,尤其是乾隆等帝王把这类操作全面系统化之后,即使形态未改但也是面貌已非。那些表面上并没有被改换面貌的艺术品,因为环境、组合和观看方式的变化,也会成为再造的历史实体。一面原来悬挂在墓室天顶上代表光明的铜镜被移到了美术馆的陈列柜里,和几十面其他同类器物一起展示,以呈现铜镜的发展史。一幅“手卷”变成了一幅“长卷”,因为观众再不能真正用手触摸它,一段一段地欣赏移动的场景…所有这些转化都可以成为美术史研究的课题,这些研究所探求的不再是一件作品的原始动机和创作,而是它的流传、收藏和陈列——它的持续的和变化中的生命。(摘编自巫鸿《实物的回归:美术的“历史物质性”》)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苦笋陆游
藜藿盘中忽眼明1,骈头脱襁白玉婴。
极知耿介种性别,苦节乃与生俱生。
我见魏徵殊媚妩2,约束儿童勿多取。
人才自古要养成,放使干霄战风雨。
[注]1藜藿:藜和藿。泛指粗劣的饭菜。2唐太宗曾说,别人认为魏征言行无14.下列对这首诗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